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民法概要乙
Outline of Civil Code (b) 
開課學期
110-1 
授課對象
管理學院  財務金融學系  
授課教師
楊舒嵐 
課號
Fin2010 
課程識別碼
703 173B0 
班次
 
學分
3.0 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必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五8,9,10(15:30~18:20) 
上課地點
 
備註
教室:管一104。
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
總人數上限:140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101Fin2010_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民法規範內容與人民生活密切相關,本課程以非法律系且初學法律的同學為對象,希望透過本課程能讓同學了解民法規範內容,並得以在生活中應用所學得的民法知識思考。課程內容包括民法總則、債編、物權編、親屬編及繼承編,擇取一般生活中常見民法法律問題,以案例解說的方式,讓同學透過案例思考,深刻了解民法規範內容,並且培養法律邏輯思考的能力。 

課程目標
課程目標在於使非法律系、沒有法律學習背景的同學也能了解民法的基礎知識,並學習法學方法,而非瑣碎的法條背誦或高度技術性的法律操作。期望同學能習得民事法律的基礎知識,對於生活中所遇到的法律問題能做出正確的初步判斷,並以民法的相關知識,作為後續學習其他法律專業課程的基礎。 
課程要求
自備民法條文。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另約時間 
指定閱讀
無 
參考書目
陳聰富,民法概要,元照。
王澤鑑,民法概要,自版。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
No.
項目
百分比
說明
1. 
平時成績 
50% 
參與討論及繳交作業情形 
2. 
期末考 
50% 
期末考日期為111年1月7日 
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9/24  課程簡介、民法體系介紹、民法總則 
第2週
10/01  侵權行為 
第3週
10/08  不當得利、無因管理 
第4週
10/15  法律行為、代理 
第5週
10/22  債的效力 
第6週
10/29  買賣、贈與契約 
第7週
11/05  租賃、借貸、委任、僱傭、承攬契約 
第8週
11/12  旅遊、合夥、保證契約、物權通則 
第9週
11/19  所有權、用益物權 
第10週
11/26  擔保物權、占有 
第11週
12/03  親屬編(上) 
第12週
12/10  親屬編(下) 
第13週
12/17  繼承編(上) 
第14週
12/24  繼承編(下)、課程回顧 
第15週
12/31  開國紀念日補假 
第16週
1/07  期末考 
第17週
1/14  (補充教學)課程問題討論、程序法 
第18週
1/21  (補充教學)課程問題討論